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分校
助学金管理、发放制度(新)
为了切实做好助学金管理、发放工作,构建和谐校园,确保品学兼优、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能安心学习,顺利完成高中学业。特制定常州市戚墅堰高级中学助学金管理、发放制度。
一、组织机构
在资助中心和学校的共同领导下,成立助学工作小组,全面负责助学的工作。
组 长:张衍标
副组长:华严萍、刘薇
组 员:各班班主任、那艳涛
二、助学项目
1、国家助学金
(1)时间:每学期开学初至开学后3个月内
(2)获助对象:与对应学期资助中心下发文件相符条件即可申请,具体要求可参考资助中心每年资助申请要求。
(3)捐资方:常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(4)捐助金额:根据实际困难程度和困难认定结果,每学期分500/1000/1500元三档标准资助。
2、免学费
(1)时间:每学期开学初至开学后3个月内
(2)获助对象: 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(持有扶贫手册或帮扶手册)、残疾学生(持有本人残疾证)、农村低保家庭学生(持有农村低保证)、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(持有相关证明)
(3)捐资方:常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(4)捐助金额:按照学校对应学期收取学费计算
3、牵手成长计划
(1)时间:每学年秋学期开学后2-3个月内
(2)获助对象: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暂时困难学生,学生和家长需乐意同步力所能及传递爱心、传播善行。
(3)捐资方:委托市资助中心寻找结对助学对象的社会爱心人士或家庭、爱心单位或团体等。
(4)捐助金额:结对助学高中学段每生每年1500元。
4、校助学金(新春慰问)
(1)时间:每学年除夕前1个月至除夕
(2)获助对象:家庭经济、生活学习暂时困难的学生。
(3)捐资方:常州市戚墅堰高级中学
(4)捐助金额:每学年会就具体金额进行调整。
5、校助学金(生活补贴)
(1)时间:每学年一次
(2)获助对象:家庭经济、生活学习暂时困难的学生。
(3)捐资方:常州市戚墅堰高级中学
(4)捐助金额:每学年会就具体金额进行调整。
三、操作规程
1、学发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拟订助学金的申请办法、条件和评审标准。
2、学生对照享受各助学金条件,可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告家长书,班主任须对学生填写告家长书的情况进行家访调查核实,如发现有虚假情况,中止其申请。
3、学生通过微信公众号“江苏学生资助”平台申请助学金,并上传证明材料,学发处对由班主任初审的申请进行复审,按家庭经济实际状况及平台参考分数分等次确定助学金。最后,经校长室批准后通过助学金申请、发放助学金。
4、发放助学金一般应告知家长或学生,以便督促孩子正确使用好助学金,由学生或者家长汇签发放表确认收款。
四、免学费申请、发放工作流程
发放告家长书,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否申请
↓ ↓
↓
班主任对学生填写告家长书的情况进行家访调查核实
↓
学校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
↓
校长室审核、批准
↓
学生资助中心审核,教育局、财政局批准
↓
免除学费,学生汇签发放确认单
↓
财政、教育拨款到学校帐户
↓
学校建立、完善台帐备查
五、助学金申请、发放工作流程
发放告家长书,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否申请
↓
学生申请提供户籍、经济困难等各种证明材料
↓
班主任对学生填写告家长书的情况进行家访调查核实
↓
学生通过微信公众号“江苏学生资助”平台线上申请助学金
↓
学校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,按家庭经济实际状况及平台参考分数分等次确定助学金
↓
校长室审核、批准
↓
学生资助中心审核,教育局、财政局批准
↓
财政、教育拨款到学校帐户
↓
学校将资金支付到学生卡户,学生确认签字留档
↓
学校建立、完善台帐备查
五、工作要求
1、助学金的发放与贫困学生的学费减免,必须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综合平衡考虑,并参考江苏学生资助平台评定分数。尽量做到合理、正确。
2、助学金的申请由学生本人提出,班主任进行核实,学发处负责审查、填报,最后由校长室审批。
2、享受助学金的学生应学会艰苦奋斗和感恩回报社会,不得奢侈挥霍,如有发现,轻则教育批评,重则取消助学金。
3、助学金每年评审一次,由学发处负责制订具体标准并组织评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