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适应新形势、新任务的要求和学校发展的需要,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校干部队伍,促进学校高品位、跨越式、可持续发展,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和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委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》(常教委〔2015〕18号)精神,按照《常州市戚墅堰高级中学关于部门干事选拔聘任工作意见》,结合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,经学校党政研究,拟对学校部门干事岗位进行选拔聘任。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:
一、动议
经学校党政对学校事业发展需要、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情况和现有干部资源等情况进行分析,学校党总支部书记吴健同志提议,根据《常州市戚墅堰高级中学关于部门干事选拔聘任工作意见》,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形成工作方案,开展部门干事岗位选拔聘任工作。
二、领导小组
组 长:吴 健
副组长:史金花
组员:任惠宇、朱亦奇、张衍标
三、选聘岗位
1、校长办公室干事3人。
2、课程与教学处干事3人。
3、学生发展处干事3人。
4、后勤保障处干事2人。
5、团委委员2人。
四、民主推荐
1、基本条件和资格(详见《常州市戚墅堰高级中学关于部门干事选拔聘任工作意见》)
2、 7 月 1 日学校网站内部公布本工作方案。
3、 8 月 24 日前民主推荐(包括个人推荐、团体推荐、会议推荐)完成。
五、综合考察
1、主要环节:听群众意见、公开竞聘、民意测评、组织审查考核等。
竞聘形式:主题演讲、考核答辩
演讲主题:学习模范张桂梅,两在两同建新功
演讲时间:5分钟
考核答辩:根据评委提问回答,限时1分钟
2、考察内容:基本情况、理想信念、工作能力、现实表现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、群众基础等
3、形成考察意见。
4、时间安排:8月28日公开竞聘
六、讨论决定
召开党总支委会会议,在全面分析综合考察情况的基础上,充分讨论酝酿,形成决定。
七、公示、任职
经学校总支委员会会议审核并符合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和《常州市戚墅堰高级中学关于部门干事选拔任用工作意见》的有关要求,群众认可度高,工作能力强、具有奉献精神和担当精神,适合岗位工作要求的同志确定为拟任职名单。公示一周,没有异议,向校党总支委员会书面报告后进行任命。
中共常州市戚墅堰高级中学总支部委员会
2021年7月1日